* 1949年高校招生沿用旧制,即由学校单独招生考试。若近处没有报考学校所设的考点,考生常常需要跨省甚至跨区赴考;如果报考多所高校,就需要按不同学校的不同要求进行备考,并参加多次考试。
* 1950年5月26日,新中国第一部高校招生文件诞生,文件中规定:各大行政区“分别在适当地点定期实行全部或局部高等学校联合或统一招生”;东北、华北、华东三大区73所学校联合招生考试。
* 1951年,在三大区联合招生的基础上,实行全国各大行政区范围内的高校联合招生考试。
* 1952年6月12日,教育部发布关于全国高等学校暑期招收新生的规定,首次明确规定高等学校招生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全国统考定于8月15日、16日、17日进行。
* 1966取消高考。当年5月16日“文化大革命”开始。6月1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通知,决定1966年高校招生工作推迟半年进行,以彻底改革招生考试制度。6月18日《人民日报》发表长篇社论,认为高考是资产阶级政治挂帅,分数挂帅,是“对工人、贫下中农子女实行专政”。7月2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改革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取消高考,采取推荐与考试相结合的办法选拔新生。
* 1971年4月15日至7月31日,国务院召开全国教育工作会议。规定招收新生初中毕业即可,但需经过两年以上劳动锻炼,不考试,是“自愿报名,群众推荐,领导批准,学校复审”。
* 1977年6月29日至7月15日,教育部在太原召开全国高校招生工作座谈会,讨论参加高考的学生资格,提交会议讨论的《关于1977年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讨论稿),基本上沿袭招收“有实践经验的工农兵”、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群众推荐”、坚持“阶级路线”。
* 1977年8月13日至9月25日,北京重新召开招生会议,确定高考招生办法。招收应届高中毕业生,取消劳动两年的限制。恢复考试制度,考试分文理两类,共同考试科目为政治、语文、数学,文科考史地,理科考理化;报考外语专业的加试外语。
* 1977年10月12日国务院批转教育部《关于1977年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10月20日新华社发出通稿,公布恢复高考的消息。“文革”后的首次高考,全国有573万多人报名。据1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统计,应届高中毕业生占26.72%,工人占9.38%,干部2.5%,下乡青年占16.49%,回乡青年占35.33%。
* 1997年,高校招生“并轨”改革启动。根据1994年国务院下发的《关于〈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高考招生不再区分两种计划形式,改变学生上大学由国家包下来,毕业时由国家包安排工作的做法。同时建立相应的奖学金、贷学金以及专项奖学金制度,逐步建立学生上大学自己缴纳部分培养费制度。
* 1999,我国开始大规模高校扩招。1999年召开的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对高等教育的发展方针作出了重大决策,《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提出:扩大高等教育的规模,“通过多种形式积极发展高等教育,到2010年,我国同龄人口的高等教育入学率要从现在的9%提高到15%左右”。
* 2000年1月,北京、安徽等省市于开始实行春、夏两季高考招生。
* 2003年,高考时间由传统的7月7日提前到6月7日。同年,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22所高校被赋予5%的自主招生权,扩大学校和学生双方面的自由选择权。
* 2004年,“统一考试,分省命题”的举措扩大到11个省、市,全国723万考生使用15套试卷参加高考。(实习生 甄晓燕)